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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是发展地方经济的一个重要渠道,而近几年来,有些区县为了吸引外资,快出政绩,不惜破坏当地环境,无原则地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对投资商承诺不切实际甚至违反政策和法律的要求,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给投资商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汉中汉阳工贸有限公司在城固县的遭遇,正是因为政府的盲目承诺,致使3000万元的项目搁浅,已投资的数百万元打了水漂。
据汉阳公司负责人介绍,2005年,经介绍自己对城固县石英矿开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便与该县招商局和文川镇政府进行商谈,决定建设一条年生产30万吨二氧化硅项目。县上领导积极热情地接待洽谈,将其确定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承诺在各项政策上给予很大优惠,并答应给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解决矿石资源等问题。为了使项目尽快实施,文川镇党委书记、镇长请来了市、县土地部门的负责人现场勘查选址。项目用地属基本农田,为了办理用地手续,市国土局先调整该镇土地利用规划,再尽快批准办理占用的土地。由于有市、县领导的支持和承诺,企业拿出了50万元,县政府又出资25万元,给村民作了补偿。去年3月6日,县政府主持召开了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市、县的有关领导,以及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开工仪式。随后,工程根据政府要求加紧建设,确保当年6月建成投产。就在工厂主体基本建成准备安装机器时,城固县国土局以土地违法责令企业停工。汉中市国土局也以该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罚款610659元。事情发生后,他们多次找市、县有关部门和领导解决问题,却再也看不到当初招商引资时的热情和笑脸了。
在采访时记者了解到,2006年2月17日,城固县文川镇政府与汉中汉阳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年产30万吨二氧化硅生产线建设项目合同书,项目投资3000万元。县政府针对汉阳公司请求解决项目投资建设有关问题的回复表明:矿山资源问题,由国土资源局负责、老庄镇配合,在珍珠山等地选定矿点。同时,老庄镇做好矿石供应的协调工作,国土局协助企业办理采矿权证等相关手续。征用土地使用权证由县、镇政府给企业办理。还有铁路、电力、税费、环评问题,政府都作了相应承诺。当年11月24日,汉中市国土资源局[20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汉阳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厂,共占地30.53亩,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处罚610659元。
为此,记者采访了城固县招商局,该局局长薛春芳(原文川镇镇长)说,汉阳公司在文川镇投资建设,县上对此非常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企业提出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并承诺土地和资源等问题由政府解决。企业所占用的这块地属基本农田,当时汉中市土地局总工、县土地局长到现场查看,说可以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调整用地,县上给市政府打了置换报告,有关领导也签字同意置换。去年5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要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也不敢批复这一项目用地了。现在看来由于当初政府招商心切,有些承诺明显超出了职权范围,在没有拿到土地批件前让动工是不合法的,以后在招商引资时,要严格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办事。目前,县上正在与汉阳公司协商,准备重新选址,继续合作,争取项目尽早建成投产。
接着,记者又采访了汉中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的负责人,他表示,《土地法》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不能占用,如果要占用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城固县政府报市政府采取土地置换的方法占用基本农田,是不符合相关法律的,所以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批准。该项目违法施工后,市国土局已要求其停工,并进行了处罚。
汉中汉阳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罗逸文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截至6月中旬,项目已停工整整一年了。在这一招商引资中,市、县有些领导太不负责任了,明显拿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开玩笑,政府没有能力解决的问题随便承诺,致使企业投资了数百万元,盖好的楼房现在却面临拆除,让人实在难以接受。既然法律有明确规定,基本农田是“高压线”不能侵占,那么在企业选址时,市、县国土局领导在现场为何不予制止,待企业开工建设后,又进行处罚。尽管城固县政府承诺给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而政府让开工时并没有办下来,市、县有关领导为什么还要参加这样违法的奠基仪式呢?由于政府的承诺没有兑现,项目已经难以实施,再找相关部门和领导却相互推诿,才造成了目前这样的后果。(本报记者 张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