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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中国国内媒体纷纷报道了一条消息:山东秦池酒厂准备资产整体出售。
1995年,名不见经传的秦池酒厂以6666万元人民币夺得中央电视台“标王”。1996年11月8日,再度以3.2亿元人民币的天价,蝉联标王。
二夺标王后的秦池,知名度如日中天,但知名度并不能决定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由于整个白酒市场的滑坡和来自政府的、传媒的方方面面的诘问和非议,尤其是企业膨胀式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管理问题、索质提升问题及品牌成长问题等等,使雄心勃勃一心要实现“酒王”梦的秦池,一时非花非梦,身陷困境。
1997年初,一则关于“秦池白酒是用川酒勾兑”的系列新闻报道,给秦池当头一棒。虽然业内人士认为,秦池从四川收购散酒进行勾兑这种模式应该说是科学的,符合经营规律。但由于酒是一种嗜好品,消费者实际上消费的是酒背后的东西(包括产地、历史、工艺及文化内涵等)。一旦消费者发现秦池酒实际上是川酒,就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因此,秦池酒销量大减。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加上秦池自身的问题,使其市场份额产生了波动。由于发展太快,秦池对代理商失去了控制能力,导致了代理商私自提价,将低档酒以高价卖出,造成质价背离。秦池二度中标后,消费者认为3.2亿元的广告额将转嫁到他们身上,对秦池品牌产生了不信任感。针对这种消费心理,秦池束手无策。
业内人士认为,秦池在企业管理、生产及销售各环节的衔接上,相对于品牌的快速扩张是滞后的,而这种滞后恰恰被“标王”的光环所遮掩,完全忽略了过度膨胀引起的并发症。最关键的一点是,秦池在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时,企业的发展步伐还停留在单纯的卖产品上,而没有进行品牌文化建设。只重视知名度不重视美誉度,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自然被淘汰出局。
2000年7月,因供应商起诉秦池酒厂拖欠其300万元货款,法院判决秦池败诉,并裁定拍卖“秦池”注册商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几亿元打造的商标最终却以几百万元的价格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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