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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9 1 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以下简称国商银行)因亏损严重、有欺诈行为和涉嫌参与犯罪活动,被多国金融监管当局关闭在当地的业务,继而倒闭。
一、事件经过
国商银行成立于1 9 7 2 年,在金融监管较松的卢森堡和开曼群岛注册。该银行是一个银行控股公司,在全球6 9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子公司或分行,组成一个复杂的跨国银行网络。1 9 9 0 年底,它名义上拥有4 2 .4 亿美元股本,2 4 0 亿美元总资产,在世界大银行中排名第4 3 9 位。
1 9 8 8 年,该行的美国佛罗里达分行涉嫌为贩毒集团“洗钱”,被法院罚款,该分行5 名高级职员被判刑,该行信誉因此降低。此后,卢森堡政府要求该行总部撤出,该行决定于1 9 9 1 年底迁往英国。英格兰银行在例行调查时发现,该行1 9 9 0 年严重亏损,但没有向外公布。经过进一步审查,英格兰银行发现事态严重,经与卢森堡和开曼群岛金融当局接触,三方一致同意对该行业务进行接管,暂停其业务。不久,卢森堡当局对该行提起破产诉讼,该行最大股东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王族公开表示愿意注资挽救,后因损失太大放弃了挽救行动。
1 9 9 1 年7 月5 日,英格兰银行宣布接管国商银行的英国业务,紧接着卢森堡、法国、美国、西班牙及瑞士等国的金融当局勒令该行在当地停业。几天后,该行在全球6 9 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相继停止。1 0 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联手暂停一家银行的业务,这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尚属首次。随后,各国金融当局对该行业务进行全面调查,决定彻底关闭该银行。
国商银行倒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资产质量差,大量贷款无法收回,整个银行已经资不抵债。英格兰银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行的大额贷款投放过分集中于少数人,这些借款人不受贷款部门审查,并与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关系密切。该行经营混乱,经常发放明知无法收回的贷款。为弥补损失,该行不得不大量借贷和利用高息吸收存款,从而使问题更加严重。
二是有严重欺诈行为。该行利用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国金融监管协调困难的客观情况,在内部频繁转移资产和利润,由此长期隐瞒亏损和非法经营活动,在该行几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指挥下,每次监管当局进行检查,分支机构就将坏资产调往海外机构,从境外调入良好资产,为隐瞒事实真相,1 9 8 7 年以前,该行别有用心地聘请两家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审计,出具有失公正的审计报告。在此期间,尽管有关该行欺诈行为和不良贷款的传闻较多,各国监管者苦于无法抓到证据而不能采取有效行动。直到1 9 9 1 年3 月,受英格兰银行委托,在一个前国商银行管理人员的帮助下,一家国际大会计公司才将问题彻底查清,英格兰银行依据这个调查报告作出暂时关闭国商银行英国分支机构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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