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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自称“新加坡投资商”的男子郭某将私家车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派出所值班民警詹朝龙接警后前去劝止,被打昏在地。打人恶男已被捕。经查,他并不是什么“新加坡投资商”(6月22日《扬子晚报》)。
特种兵出身、曾两获全国散打亚军的詹警官,在遭到袭击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用功夫把行凶者制 服,但他“打不还手”。有人揣度,詹警官的高度克制,恐怕与对方自称的“新加坡投资商”身份不无关系。众所周知,全国许多地方都对投资商礼敬有加,提出了“投资环境也是生产力”的口号,除了给投资商以很多优厚的“超国民待遇”之外,个别地方甚至还给投资商以超越法律的特权。谁得罪了投资者,影响了本地区的发展大计,谁就成为本地千夫所指的罪人。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投资商暴戾恣肆不可一世,而不明就里的执法者也往往投鼠忌器。
假投资商打伤民警引人深思:到底怎样的环境才最有利投资?我们对投资商的“超国民待遇”和“超法律特权”是否需要进一步商榷?如果是真的“新加坡投资商”打伤了民警,又该如何?如果我们的招商引资政策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地方得不到修正,执法者固然不敢直起腰杆大胆执法,而冒充新加坡或某国投资商等打人、辱人、骗人的不法分子也就只能绵延不绝。 (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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