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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兑现
(一)对固定项目实行统一发包,按月考核兑现,其中: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单位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县社保局。
(二)对公益性服务项目实行统一发包,单项考核,统一兑现,资金拨付按4︰3︰3的比例拨付,即合同签订后,首期拨付40%,项目实施中期考核后拨付30%、30%用于年终考核兑现。本合同确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承包金额均包括上岗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履行公益性服务项目合同承包内容所必须的公、业务费和物化投入。
(三)甲方必须对乙方的工作情况实行日常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服务经费。日常考核的具体项目如下:
1、能源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甲方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由村民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参与的考核小组,定期对下述内容分别进行考核:
①甲方随机抽查沼气池建设户和一池三改建设户,发现乙方没有按时间要求及时到场放线设计的,每次扣50元。
②沼气池建设户和一池三改建设户开挖完毕后没有及时发放物资、指导施工影响建设进度的,每个环节每缺位一口扣50元;新建沼气池不合格的每发现一户扣50元;对发放的物资没有进行登记的,每户扣50元。
③已建沼气池后续服务的考核由甲方随机抽查,农户提出维修要求后,未组织进行整改的,发现一户扣50元。发现没有沼气安全使用挂图、沼气使用与管理手册的,每项扣50元。
④沼气池建设和一池三改建设档案管理的考核,甲方以实际沼气池建设户和一池三改建设户完成数量为依据,查阅资料,发现没有沼气池建设档案册(技术员登记表、技术员培训签到册、户用沼气池登记卡、农户建池登记册、物资发放清单、服务对象签字卡)的,每缺一项扣50元。
2、粮油生产。该项目完成后,乙方凭有关记录(签字卡、登记册等有关佐证材料)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成考评小组,按乙方提供的资料随机抽查50-100户农户。
①确保总面积和总产量的完成;
②应推广的新技术应建立花名册,并取得农户签字认可,没有花名册或台帐的,发现一户扣80元。
③每名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科技示范户要达到20户,未达到者每户扣50元。
④没有及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调查任务的,每发现一户扣100元。
⑤涉及本项工作的相关资料没有进行整理、撰写年度种植业技术工作总结的,每项扣100元。
3、多种经济种植业。该项目完成后,乙方凭有关记录(签字卡、登记册等有关佐证材料)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成考评小组,按乙方提供的资料随机抽查50-100户农户。
①果茶板块基地建设以乙方提供的花名册为依据,由甲方随机抽查20户,按其抽查完成的综合比例,兑现服务经费。
②发现基地没有明确技术负责人,基地建设不符合板块建设技术标准的,每个基地扣200元。
③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中,以乙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随机抽查20-50户。一是发现到田间地头指导没有达到2次的,每户扣50元;二是在苗圃繁育、果茶种植中技术资料没有做到一户一份的,每户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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