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长沙5月7日讯(记者 李慧芳)记者从5月7日召开的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南将采取“组建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金、考核奖励中小企业融资”等一系列措施,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5亿注册成立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为缓解当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湖南出台了《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表示,湖南将在2009年组建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省中小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在担保业务,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15亿元以上。 同时,湖南省各市州财政也将至少支持成立一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并鼓励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整合、引资、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各级政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按原有费率减半收取担保费和信托产品发行费 自《意见》发文之日起,2年内,各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全额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实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无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 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服务按原有费率减半收取担保费用,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按原有费率减半收取中小企业信托产品发行费用。 同时,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其中60%以上将投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 自2009年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奖励。 湖南将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实行考核奖励机制。对银监会批准设立、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比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按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 对县域(包括县级市、不包括县级区)内金融机构(不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自2009年起,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幅超过15%的,对增量超过15%部分按2%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