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人民币业务范围: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5、***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6、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7、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8、代保管业务;9、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10、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11、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2、办理金融同业拆借;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